智慧旅游是應用新一代網絡信息技術和裝備,充分準確及時感知和應用各種旅游信息內容,進而完成旅游服務項目、旅游管理方法、旅游營銷推廣、旅游感受的智能化系統,推動旅游商圈向綜合型和整合型轉型提升,是旅游者市場的需求與當代信息科技驅動旅游業改革創新的源動力和新發展趨勢,是全方位提高旅游業發展趨勢水準、推動旅游業轉型發展、提升旅游滿意率的關鍵著力點,針對把旅游業建設變成人民大眾更為滿意的智能化服務行業,具備十分關鍵的實際意義。為正確引導和促進我國智慧旅游不斷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建議:
一、整體規定
(一)指導方針。
深層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和《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以考慮旅游者當代信息內容要求為基本,以提升旅游擴大開放水準和產業鏈運作高效率為總體目標,以完成旅游服務項目、管理方法、營銷推廣、感受智能化系統為關鍵方式,提升統籌規劃,健全標準規范,融合信息資源,不斷完善社會化發展趨勢體制,激勵引導模式商圈自主創新,穩步推進智慧旅游不斷健康發展,持續提高我國旅游信息化發展水準。
(二)基本準則。
堅持政府正確引導與企業登記緊密結合。政府切實提升整體規劃具體指導和現行政策正確引導,推動智慧旅游公共文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公司在政府整體規劃、現行政策和國家標準正確引導下,以市場的需求為導向,開發設計融入旅游者要求的產品和服務項目。避免 政府大包大攬和多余的行政干預。
堅持統籌兼顧與齊抓共管緊密結合。緊緊圍繞中國旅游業發展趨勢的總體和長遠需要,切實提升信息內容數據共享,合理避開信息不對稱化、泛娛樂化。在保證 信息資源可共享的基礎上,全國各地可結合實際要求,體制機制創新,自主創新智慧旅游服務項目管理方法。
堅持問題導向與循序漸進緊密結合。要突顯為民、便民、惠民的基礎導向性,避免 重建設、輕成效,使旅游者充分享有智慧旅游發展趨勢的成效。要深刻認識智慧旅游建設的針對性和多元性,根據完善的方式方法,從最急切最重要難題下手,做深做透,由淺入深。
(三)發展規劃。
到2016年,建設一批智慧旅游景區、智慧旅游公司和智慧旅游城市,完工我國智慧旅游公共文化服務互聯網和服務平臺(12301.cn)。到今年 ,我國智慧旅游服務能力顯著提高,智慧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大數據分析和智慧營銷推廣工作能力明顯增強,移動電商、旅游互聯網大數據結構化分析、人工智能技術等在旅游業運用更為普遍,培養多個整體實力雄厚的以智慧旅游為主營業務的公司,產生專業化的智慧旅游價值鏈網絡。
二、關鍵任務
(四)壓實智慧旅游發展趨勢信息化管理基礎
加速旅游集中地、飛機場、地鐵站、景區、酒店賓館、農村旅游扶貧村等關鍵涉旅場地的無線網絡環境建設,提高旅游大城市公共資源服務能力。
(五)創建完善旅游信息內容基本大數據平臺
標準數據收集及互換方法,逐漸完成統一標準收集旅游信息內容,統一標準儲存旅游信息內容,統一技術標準互換旅游信息內容,完成旅游信息數據向各個旅游單位、旅游公司、電商服務平臺開放,確保旅游信息數據的精確性、時效性和開放性。
(六)創建旅游者信息內容保障體系
充分運用我國智慧旅游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和12301旅游資詢服務電話的功效,建設統一審理、等級分類解決的旅游投訴平臺。不斷完善記錄查詢、旅游舉報和旅游援救等層面信息化管理保障體系。全力開發設計應用根據移動通信技術終端設備的旅游系統軟件,出示無縫化、及時化、定量化、互動化的旅游數據服務。積極主動培養整合旅游相關服務產品的電商服務平臺,進一步提升服務項目高效率和客戶體驗。積極主動激勵多元化戰略方式參加投資融資,參與旅游公共資源綜合服務平臺建設。
(七)創建智慧旅游體系管理
不斷完善國家、省、市旅游指揮調度服務平臺,提高旅游應急服務質量。健全線上行政部門審批系統、產業鏈數據分析系統軟件、旅游安全管理系統軟件、旅游舉報智能管理系統,創建應用標準、協調暢順、公開化、運作高效的旅游行政部門管理模式。
(八)搭建智慧旅游營銷體系
根據旅游大數據分析,創建智慧旅游營銷管理系統,擴展新的旅游營銷方法,進行目的性強的旅游營銷推廣。逐漸創建廣播節目、電視機、短消息、多媒體系統等傳統方式和移動互聯、新浪微博、手機微信等互聯網媒體方式緊密結合的網絡媒體信息傳播體制。融合農村旅游特性,大力推廣智慧鄉村游,激勵有標準的地域建設農村旅游公共性銷售平臺。
(九)促進智慧旅游產業發展規劃
創建智慧旅游示范性新項目數據庫查詢,激勵旅游公司運用終端設備數據信息展開自主創業,適用智慧城市解決方案服務提供商及其云計算技術、物聯網技術、移動互聯運用項目進入旅游業,激勵有標準的地域創建智慧旅游產業園。
(十)提升示范性規范建設
支持國家智慧旅游示范點大城市、智慧景區和智慧企業建設,激勵規范統一、互聯網互連、信息共享的發展模式。激勵有條件的地區及公司優先定編有關規范并擇優錄用多方面應用推廣。逐漸將智慧旅游景區、餐館等公司建設水準列入各種評級評星的評價標準。
(十一)加速自主創新融合發展
全國各地旅游單位要提升與三大運營商、電商組織 、技術專業服務提供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進行協作,正確引導有關部門和公司根據技術性輸出、資金分配、外包服務、共享資源等方法參加智慧旅游建設。探索創建政產學研金緊密結合的智慧旅游產業發展推動方式。
(十二)創建景區門票費預定機制
激勵歷史博物館、科技展覽館、旅游景區應用智慧旅游方式,創建門票費預定機制、景區擁堵水平預測分析體制和旅游舒適感的點評體制,創建旅游者實時點評的旅游景區動態性點評體制。
(十三)推動數據信息開放共享
加速更改旅游信息內容數據信息逐步匯報的模式,促進旅游單位和公司間的數據信息實時共享。各個旅游單位要對外開放相關旅游行業發展數據信息,創建開發者平臺,按時公布有關數據信息,并接納旅游者、公司和相關層面針對旅游服務水平的反饋機制。激勵互聯網公司、OTA公司與政府單位之間采用數據信息交換的方法展開信息共享。激勵旅游公司、國際航空公司、有關公司的數據信息完成實時共享,激勵景區將視頻監控系統數據信息與我國智慧旅游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完成共享。
三、保障體系
(十四)加強組織協調
各個旅游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積極主動有序推進智慧旅游建設。國家旅游局智慧旅游工作領導小組承擔智慧旅游建設的整體具體指導和監管執行,具體指導相關技術性標準規范制定。全國各地應聯系實際創建智慧旅游建設推動工作組,統籌協調本地域智慧旅游基本建設、規范制訂、關鍵技術和營銷推廣。激勵有條件的地區創建智慧旅游科技成果轉化管理中心、產業鏈孵化管理中心、公共文化服務營銷中心、優秀人才服務站。
(十五)加強整體規劃具體指導
全國各地要依據具體需求加速制訂本地域智慧旅游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綜合布署,由淺入深。智慧旅游建設規劃要與智慧城市建設整體規劃緊密結合,運用智慧城市建設發展趨勢出示的通訊、交通出行、安全防范措施、信息交換等基礎環境,提升有關工作中的協作性。
(十六)加強團隊建設
創建智慧旅游人才的培養管理體系,激勵私營資產投入智慧旅游職業教育領域,為我國智慧旅游發展提供優秀人才保障。大力開展智慧旅游專業技能培訓,激勵進行多元化的智慧旅游交流學習。
(十七)增加資金分配
全國各地旅游單位要增加對智慧旅游的資金投入幅度,確保服務性智慧旅游服務建設,適用重點項目建設。積極主動擴寬融資方式,激勵各種投資主體各個方面資金投入智慧旅游發展。
(十八)加強綜合性評定
全國各地旅游單位應創建智慧旅游工作規劃負責制,將智慧旅游建設工作列入旅游單位本年度評定總體目標。積極主動引進第三方點評體制,對智慧旅游新項目和成效展開資金投入、產出率、綜合性經濟效益、營銷推廣使用價值等層面的考核評價,在綜合性評定基礎上不斷加以提高改善。